四川成都市實施“五大治理工程”全力應對重污染天氣
發布時間:2016-12-27瀏覽量:1755次
一、實施揚塵污染治理工程。全市除地鐵、隧道工程外,所有工地全部停止土石方作業。不停止土石方作業的地鐵、隧道施工項目,安排專人監管,督促實施濕法作業;渣土、建筑材料等運輸車輛指定線路行駛。嚴查運渣車特別是夜間渣土未覆蓋、沿途遺撒、亂傾倒建筑垃圾等環境違法行為。建設、拆除(遷)工地開展有揚塵排放的作業時,落實濕法作業要求,所有高空噴淋設施全時實施噴淋作業;嚴格規范全市所有攪拌站作業,減少粉塵排放。提高機械化清掃作業水平,每日增加道路、行道樹、綠化帶等灑水降塵頻次。
二、實施燃煤污染治理工程。近期抽檢鍋爐中顆粒物超標嚴重的50臺鍋爐全部停止使用。未配套治理設施的磚瓦窯全部停產,24門以下的小輪窯全部關閉。加大全市鍋爐檢測力度,廢氣檢測超標的停止使用。全面排查區(市)縣燃煤鍋爐情況,組織重點檢測和監測,強化日常監管。
三、實施汽車排氣治理工程。將機動車(特種車輛、公交車、出租車、長途客車和電動汽車除外)尾號限行(周末節假日除外)區域擴大到繞城高速以內全部區域;加強地鐵、公交運營管理,保障公共交通。國二排放標準及以下的汽油車、國三排放標準以下的柴油車繞城高速內(含)、郊區(市)縣建成區內禁止上路行駛。
四、實施工業廢氣治理工程。納入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全部停產。省控以上涉氣企業以及群眾投訴較多的重點企業由區(市)縣環保、經信部門派人24小時駐廠監察,督促企業治理設施穩定正常運行,達標排放。無污染治理設施、未達標排放廢氣的小煉鐵、鑄造企業全部停產。引導大型企業錯峰生產,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。引導企業采取措施超低排放,或減產限排。加強園區外分散企業的監督管理,對市控涉氣企業每日巡查一次,嚴查違法排污行為。
五、實施露天焚燒治理工程。繞城高速內(含)全面禁止露天燒烤,加強重點區域管控,指派專人不間斷巡查;引導燒烤入室經營,安裝并正常運行油煙凈化設施。加大露天焚燒秸稈、垃圾、落葉檢查執法力度,發現一起查處一起。提前安排煙花爆竹禁放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