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環保督察完成全覆蓋,8省區問責近6000人
發布時間:2017-09-19瀏覽量:1866次
第四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今年8月至9月對吉林、浙江、山東、海南、四川、西藏、青海、新疆(含兵團)等省(區)開展督察。截至9月15日,8個督察組全部完成了督察進駐工作,督察組交辦的環境舉報,地方已辦結35039件,辦結率達到88.5%。
來自環保部的公開消息稱,截至9月15日,第四批的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全部完成督察進駐工作,并由此完成了對31省(區、市)中央環保督察的全覆蓋。
自9月7日至15日,第四批中央環保督察組先后從四川、青海、山東、海南、吉林、浙江、新疆和西藏八省(區)撤出,結束了為期一個月的督察進駐。
8個督察組在督察進駐期間,一共收到近6萬件群眾舉報,最后受理的有效舉報為43015件,合并重復舉報之后,共計向地方轉辦了39586件舉報,占比約66%。
根據環保部提供的數據,對于督察組交辦的39586件舉報,截至9月15日,地方已辦結35039件,辦結率達88.5%。其中,責令整改32602家;立案處罰9181家,罰款逾4.6億(46583.84萬元);立案偵查297件,行政和刑事拘留364人;約談4210人,問責5763人。
在進駐期間,8個督察組與396名領導干部進行了個別談話,其中僅省級領導就達213人,部門和地市主要領導達183人。
在督察處理的同時,推動環保長效機制建設也是各地環保督察工作中的亮點之一。
中央環保督察期間,四川組織開展《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(修訂)》立法調研,本月將對該條例進行二審。條例提出,建立省環境保護督察制度。該省還印發了《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工作目標績效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,實行“環境保護責任一體明確、指標一體下達、成效一體考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