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2018年1月22日起要實施新一輪的汽車限號規則
發布時間:2017-12-20瀏覽量:2221次
根據12月16日天氣潛勢預報,12月18日起成都市PM2.5濃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將持續48小時以上,按照《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(2017年修訂)》規定,決定從2017年12月18日零時起由藍色預警升級為黃色預警。屆時,國三以下排放的汽油車及國三以下排放的柴油車禁止在繞城內通行。
12月19日下午,在成都調整汽車尾號限行區域新聞發布會上獲悉,從明(2018)年1月22日起,成都的機動車尾號限行范圍將從現行的“二環路(含二環高架路和底層道路)與三環路(含)之間區域內所有道路”調整為“繞城高速G4201(不含)以內所有道路”。
這意味著,屆時所有“川A”及外地號牌汽車在工作日特定時間內,都將按照機動車號牌(含臨時號牌)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進行限行。
限行車輛:所有川A車輛及外地車輛
限行時段:工作日7:30至20:00
限行規則:工作日的7:30至20:00,在成都市中心城區G4201成都繞城高速公路以內所有道路(不含繞城高速),實行汽車尾號限行,按照機動車號牌(含臨時號牌)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限行。
即:
星期一限尾號“1”和“6”,
星期二限尾號“2”和“7”;
星期三限尾號“3”和“8”;
星期四限尾號“4”和“9”;
星期五限尾號“5”和“0”。
星期六、星期日因調休變更為工作日的,不實施“尾號限行”。
不受限行措施的車輛:
(一)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、燃料電池汽車;
(二)持C5駕駛證的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汽車;
(三)軍車、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和工程救險車;
(四)公共汽車、長途客運、出租車、校車、旅游客運、郵政專用車、運鈔車,環衛、園林、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,殯儀館的殯葬車輛;
(五)依法持有《公交專用車道通行證》的交通車、《三綠工程證》的拉運鮮活農副產品車輛、《成都市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》的貨運車輛;
(六)懸掛使領館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外籍車輛;
(七)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、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