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用經濟手段推進環境治理
發布時間:2015-12-17瀏覽量:2911次
創新環境經濟政策,運用財政、信貸、收費、保險等經濟手段促進市場主體開展污染治理,是環境保護新路徑。“十二五”以來,四川省實施了主要流域生態補償制度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等獎懲分明的環境經濟政策,地方政府和企業的環境責任明顯強化,經濟手段用于環境監管的內在動力顯現。
探索兩江流域生態補償 倒逼各地治理水環境污染
2011年9月至今,四川省已連續4年實施岷江、沱江流域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。對考核涉及的6個市,省本級4年共扣繳15160萬元。扣繳資金主要用于治理補償、工作獎勵和監測補助等。
水質超標“逗硬”買單,倒逼各地河流治污。2012年起,成都、自貢、德陽開展跨縣(區)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。成都限期治理了陡溝河等9條黑臭小流域,自貢市取締了釜溪河、旭水河(自貢段)、威遠河(自貢段)和飲用水源水域外200米范圍內的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,德陽市2012年扣繳水質超標保證金500萬元。
利用省上下達的水質超標扣繳補助資金,樂山市、瀘縣、彭山縣等積極建設鄉鎮污水處理站。明年,主要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將擴展到嘉陵江流域。
為支持各地改善空氣質量,今年起四川省對各市(州)實施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制度。年初各發放500萬元治霾激勵資金,未完成PM10濃度季度控制目標的,每3個月扣收一次激勵金;二氧化硫或二氧化氮兩項指標同比改善的,視改善情況獎勵改善資金。
1-9月,眉山、廣安、資陽、達州、遂寧未完成PM10濃度降低進度目標,被扣收大氣治理激勵金共計975萬元;成都、自貢、攀枝花等16市(州)獲空氣改善資金。
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重污染行業企業強制參保
環境污染責任保險,既可使污染受害者及時得到賠償金,也能減輕責任企業的經濟負擔。2010年起全省試點環境險,并對參保企業給予多項政策扶持,包括在污染治理資金補助上給予傾斜;將是否參加環境險作為企業綠色信貸、環保評先創優的重要審查內容等。
2011年起,省環保廳每年公布推薦參保企業名單,主要在化工、危廢處置、水泥等重污染高風險行業。企業參保愿望逐年增強,2014年參保企業已達405家,總保費1247.89萬元,總保額8.17億元。
四川省現行環境險保障范圍,除各類污染事故致損外,還將自然災害致污染損害(地震除外)納入賠付范圍。2009年至2014年,全省發生21起環境險案例,已賠付17例,保費從1萬元到19萬元不等,共賠付110萬元。
2012年,暴雨災害造成遂寧一化工企業的場地油品污染,保險公司全額賠付清污、搬運、施救費等4.5萬元。2013年,攀枝花一化工企業因山體滑坡災害,造成污水外泄致農田受污染,5萬元處置費由保險公司全額賠付。2013年,自貢一化工企業二氧化硫泄漏,致周邊農作物受損、部分農民身體不適,保險公司賠付青苗補償費、村民醫療檢查和住院費用共23萬元。
今年,四川省把涉重金屬、危險廢物和化工企業納入了強制保險范圍。
試點企業環境信用評價 環境保護守信激勵失信懲戒
企業有環境違法行為,可能影響銀行貸款、財政補貼等多項經濟利益,環境信用評價有了威懾力。去年底,四川省試點企業環境信用評價,建立健全環境保護“守信激勵、失信懲戒”機制,國控重點企業等10類企業強制評價。
省環保廳從國控、省控和市控重點企業中,隨機選擇了60家企業作為2014年度首批環境信用評價試點企業,涉及8個地級市。省、市、縣三級環保部門根據污染防治、環境管理、社會監督等3大類22項指標逐級審查,評定了59家企業的環境信用等級。其中1家企業已整廠關閉,未評價。
8月上旬,省環保廳完成首批試點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的公示,四川沱牌舍得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被評為“環保誠信企業”,攀枝花鋼企米易縣白馬球團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評為“環保警示企業”,其余42家企業評為“環保良好企業”。共享評價信息的發改委、人民銀行、銀監機構等有關部門,可按照“守信激勵、失信懲戒”原則,在行政許可、公共采購、評先創優、信貸融資、綠色保險、安排和撥付有關財政補貼專項資金中,充分應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