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省環保廳采訪獲悉,《四川省環境保護依法行政工作要點(2016年)》(下稱“《要點》”)近日已經下發,涵蓋了地方環境立法、環境執法、行政監督、法規政策宣傳、環境經濟政策等六大方面的23項具體工作。在嚴格環境執法方面特別提出,各級環保部門要認真做好環境犯罪案件移送,堅決糾正有案不移、有案難移、以罰代刑等現象。《要點》明確,2016年要加強地方環境立法,開展《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》修訂工作,加快立法進程。出臺《四川省輻射污染防治條例》,制定《四川省黨委、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》,指導有環境立法權的市州做好環境立法工作。
在嚴格環境執法方面,要加強環境執法監管,規范行政許可、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、行政征收、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,正確行使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,嚴格法制審查和案審委員會集體審議制度。按照“兩法”銜接要求,認真做好環境犯罪案件的移送,同時加強案件移送的監督管理,堅決糾正有案不移、有案難移、以罰代刑等現象。配合省人大開展環境執法監督檢查。做好《環境保護法》、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執法檢查相關工作。
強化行政執法監督。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機構,確保依法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能。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清理和管理,嚴格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,將行政許可、行政處罰等案卷評查工作常態化。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,主動接受司法監督,積極組織答辯和應訴;重視、落實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。繼續推進環保系統行政權力清理,力爭建成一批環保系統依法行政示范單位。
在環保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方面,認真宣傳貫徹新修訂的《環境保護法》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,多形式、多手段推進環保法律“七進”工作,編制《四川省“七五”環境保護普法規劃》。
推進環境經濟政策。探索建立企業環保誠信制度,繼續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,擴大試點范圍,將成都等10個市納入試點,試點企業不低于260家。健全環保部門與發展改革、工商、人民銀行、銀監等部門的聯動機制,推進綠色信貸,共享環境信息。將涉重金屬、危險廢物和化工企業納入強制保險范圍,將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納入司法鑒定管理體系,開展環境損害典型案例評估。指導綿陽市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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