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考核各地治霾成效 達標將獲500萬激勵資金
發布時間:2015-03-25瀏覽量:2242次
近日,四川省環保廳透露,《四川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暫行辦法》正式發布,今年起,四川對各市(州)實施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制度,每年初各發放500萬元治霾激勵資金,年終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市(州),將分檔扣收預下達的激勵資金。
根據該《辦法》,兩種情況將給予市(州)政府空氣質量激勵資金:一是完成四川省政府下達的PM10年均濃度下降目標任務,視完成情況激勵;二是當年PM10、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的年均濃度與上年同比有改善,視改善情況激勵。
同時,該《辦法》明確規定:空氣質量年度目標任務激勵資金采取“等額預分、據實考核、分檔扣收”方式處理,每年初下達的500萬元統籌用于本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。
各市(州)政府應在激勵資金下達兩個月內,制定激勵資金使用方案,報四川省環保廳和四川省財政廳備案,兩廳將對激勵資金使用進行不定期檢查?!掇k法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兩年。